据越通社报道,会议上,越共中央内政部副部长阮青海表示,近年来,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现象工作取得许多重要成果。追回腐败资产和追收腐败资产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腐败资产追缴效率有所提高。据有关部门报告,2012-2022年期间,腐败资产追缴率已增至34%以上,其中包括腐败分子流失、侵占的资产追缴率高达100%的案例。
会上,国内外专家代表听取“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追回腐败资产的国际合作以及对越南的经验”的报告,并建言献策。
与会代表表示,越南法律基本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措施和要求。然而,国际间逮捕、引渡腐败犯罪分子的司法协助仍存在困难。
越南法律仅规定了两种追回腐败资产的机制,即通过主管人员的行政决定和生效判决的决定。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建议越南需要增加不经过刑事诉讼追回腐败资产的机制。因此,建议越南研究团队需要对不经刑事诉讼的资产追回机制进行更清晰的分析并提出建议,以确保符合越南的实际情况。
会上,与会代表还提出意见以完善上述报告,并提出改善越南追回流失、侵占资产的方式的法律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