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的报告,在2019年11月举行的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上,国会通过了《越南公民的出入境法》。实施该法的相关规定,公安部于2021年6月29日颁发关于护照样本、通行证等规定的第73号通知。
“与旧版护照相比,新版护照采用现代技术制造和印刷,满足更高的安全要求和防伪风险,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标准”。
公安部长表示,按照ICAO的规定,护照标准及所需信息包括:护照类型、姓名、护照号码、国籍、出生日期、性别和护照有效期。此外,ICAO还规定了如何设计和安排护照身份页上的各项信息内容,以确保与世界各国护照阅读器的同步和一致性。
“新版普通护照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完全符合国际标准”,公安部强调。
对新版普通护照无出生地的信息进行说明时,公安部长表示,按ICAO的规定,出生地等其他信息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不同规定,并非必需。
根据《越南公民出入境法》第6条第3款规定,护照上不显示出生地信息。在此基础上,公安部颁发第73号通知和根据通知签发的新版护照未加入有关出生地的信息,以便为越南公民在入境过程中创造有利条件。
关于部分欧洲国家通报拒绝为越南新版普通护照签发签证的问题,苏林部长表示,越南职能机关已与各国联系,确定这是技术性问题。
鉴于护照无出生地信息会给所在国管理带来困难,公安部长表示,为越南公民在申请签证入境申根区(包括26个欧洲国家)时创造便利条件,该部已与外交部达成协议,在公民提出要求时,在新版护照上备注“出生地”。
公安部指出:“从长远来看,将修改新版护照,其中在护照身份页面添加“出生地”。目前,公安部正在对此问题征求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国会法律委员会、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外交部等的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