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会议通过了由巴勒斯坦提出的决议。决议要求以色列在该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结束其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非法存在,及时履行根据国际法应承担的所有法律义务,包括国际法院规定的义务。决议要求以色列从巴勒斯坦被占领土撤出所有军事力量;终止其非法政策和行动,包括立即停止所有新的定居点活动,从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撤出所有定居者;归还巴勒斯坦的土地和其他不动产;允许所有在占领期间流离失所的巴勒斯坦人返回原居住地等。越南与其他123个成员国对该决议投了赞成票。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在会上发言时强调,越南尊重并支持国际法院履行其职能,包括提供咨询意见;并认为所有涉及中东和平进程的解决方案都必须遵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的各项决议。在中东局势复杂以及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紧张局势加剧的背景下,邓黄江大使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避免采取导致冲突升级的活动,为对话和国际社会寻找巴勒斯坦问题的和平且可持续解决方案创造便利条件。
邓黄江大使强调,越南一贯坚定支持国际社会和巴勒斯坦人民根据联合国相关决议、国际法、1967年之前的边界线、东耶路撒冷为巴勒斯坦国首都等原则努力达成“两国方案”。邓黄江大使呼吁有关各方认真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34(2016)号决议,停止一切扩建定居点和增设新定居点活动,停止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约旦河西岸的房屋拆毁和巴勒斯坦人的驱逐行为。
此前,2024年7月19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应联合国大会请求发表一项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指出,以色列在这些领土上的持续存在是“非法的”,所有国家不得承认以色列多年来对巴勒斯坦领土的非法占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