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决定,第八个电力规划计划在2021年-2030年期间以及到2050年前在越南领土上发展电压为220千伏或以上的电源和输电线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工业和服务,包括将电网与邻国电网互联互通。
电力作为重要基础设施领域,为促进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建设独立自主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国防安全等奠定基础。电力发展规划必须有前沿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
电力发展必须紧跟世界科技发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趋势,并与国家经济向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转型的进程相关联。能源转型必须顺应国际潮流,确保可持续性、公平正义。
国家重点投资,鼓励各经济部门本着良性竞争的原则,快速发展电力事业,实行市场化电价机制,确保各方利益协调,满足各地区发展需要。
到2030年,越南用电指数进入东盟前三名
在此基础上,第八个电力规划保障国内电力充足供应,实现2021-2030年GDP年均增长约7%,2031-2050年GDP年均增长约6.5-7.5%等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5年商业用电将达约3350亿千瓦时;到2030年商业用电约5052亿千瓦时;到2050年商业用电量约1.114~1.255万亿千瓦时。
到2025年生产和进口的电力总产量约为3783亿千瓦时;到2030年达约5670亿千瓦时;到2050年约为1.224~1.379万亿千瓦时。
2025年系统最大装机容量约为59318兆瓦;到2030年约90512兆瓦;到2050年约达185187~208555兆瓦。
确保供电安全可靠,满足重要负荷区N-1标准和特别重要负荷区N-2标准。到2030年,供电可靠性进入东盟前四国行列,用电指数进入东盟前三国行列。
越南力争到2030年有50%的写字楼和50%的住宅使用自发自用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用于就地消费,不向国家电力系统售电)。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近40%
第八个电力规划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比例达30.9-39.2%左右,力争可再生能源比例达47% (条件是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得到充分有效实施)。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67.5-71.5%。
到2030年控制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04亿-2.54亿吨左右,到2050年保持在2.7亿-3.1亿吨左右。力争到2030年峰值排放量不超过1.7亿吨(条件是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得到充分有效实施)。
同时,建设智能电网系统,能够大规模整合和安全运行可再生能源。
此外,根据第八个电力规划,预计到2030年,在北部、南中部、南部等地设立2个跨区域可再生能源工业服务中心。
开发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供出口。力争到2030年,电力出口量达5000~1万兆瓦左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