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签发加强物价管理和调控措施的通知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于2024年6月22日签发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和调控措施的第61/CD-TTg号通知。
附图。
附图。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于2024年6月22日签发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和调控措施的第61/CD-TTg号通知。

通知称,近年来,各部委、地方和行业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和实际情况,主动、有效、及时落实物价管理和调控方案;根据市场路线图,尽早制定国家确定的商品和公共服务的物价调控计划;主动实施食品、汽油等生活必需品供需解决方案,助力稳定物价,控制通货膨胀,为人民群众、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今后,由于国家管理产品市场路线图的实施近期被推迟;进口原材料、燃料成本和海运成本呈上升趋势;实施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压力需要各部委、行业主动研判、把握形势,及时制定适当、有效、务实的应对方案。

面对上述情况,为了尽早和及时、有效采取政策应对,避免陷入被动状态,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推动及时落实物价调控指导委员会主任的指示;在管理范围和领域内,推动组织实施,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落实确保国内供需平衡,稳定物价,避免产品短缺、囤货、投机、不合理涨价的措施。

有关各方密切关注国际市场战略物资物价走势以及世界和地区动态,主动分析、预测和及时预警影响全球经济的风险,并及时按照权限落实或向主管部门提出及时、合理、灵活、有效的措施和应对方案。

职能部门确保商品和服务的供应、流通和分配,特别是可能受到全球供应链中断、冲突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影响的石油和战略物资。同时,需要依法加强物价申报、明码标价、物价信息公开等措施的有效落实和监督。各部委、地方和行业密切监测信息,掌握对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影响较大的部分商品物价动态,组织检查,并依法严厉查处物价违法行为。

有关各方重点关注并集中资源来制定和完善落实《2023年物价法》的体制,确保其实施的一致性、同步性和高效性,为物价管理和调控工作建立完整的法律框架。继续落实公共服务价格按照市场化路线和国家管理商品按照市场化原则调整的路线图,主动评估对通胀的影响,计算并制定物价方案和物价调整路线图,供必要时考虑和决定,杜绝突然涨价或同时涨价,确保控制通货膨胀的目标。

各部委、地方和行业按照职责任务和权限,主动组织、密切监测所管理商品的供求和市场物价动态,及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避免出现短缺或供应不足导致物价突然上涨的情况。

政府总理责成政府副总理黎明慨直接监督和指导各部委、机构和地方执行该通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