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22日傍晚,越南政府总理、越南区域与国际金融中心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会议,就制定国会关于在越南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决议草案进行讨论。
展开落实中央政治局的指示,近段时间来,政府和政府总理已指示各部委和地方积极、大力开展建设越南国际金融中心的相关任务。其中包括:成立越南区域与国际金融中心指导委员会;建设有关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体系;构建适合越南国情、符合国家新时期发展要求的金融中心模式;筹备软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行机构与人力资源体系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各部委和地方正积极起草国会关于建设越南国际金融中心的决议,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后,将提请国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正在制定相关领域的法令,以尽快建设并将该中心投入运行。
会议上,与会代表就多个关键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包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在越南设立金融中心的模式;发展方向与重点领域;中心成员及主要金融产品;特殊机制与政策;基础设施、人力资源与签证政策;适用国际制度与惯例;外汇自由化与银行业务;按国际标准解决争端等问题。
范明正总理在发表总结讲话时高度评价各位代表提出的富有建设性、高质量的意见,并要求起草组充分吸收,进一步完善决议草案,体现“边做边总结、逐步拓展、不求完美、不急躁”、“一旦实施要稳妥、一旦稳妥要取胜、一旦取胜要可持续,为国家、民族、人民与企业带来实际利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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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总理、越南区域与国际金融中心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图片来源:越通社) |
范明正总理强调,越南正在大力推动快速而可持续的发展,力争未来实现经济两位数增长,以完成“两个一百年”发展目标。因此,必须确保内外稳定,为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特别是要调动包括国际金融中心在内的一切发展资源。
在此基础上,范明正总理要求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备:透明畅通的法律环境;现代、便捷的基础设施,满足发展要求,契合全球趋势与越南实际;高质量、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智能化、现代化的治理模式。
范明正总理强调,国际金融中心在机制政策、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治理等方面必须具有超越性,优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
范明正总理指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是吸引中长期资金——包括直接与间接资金、国家与私人资金——以服务于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因此,各项政策需保障参与主体的财产权、经营自由、出行自由,并提供现代文明的生活环境。
范明正总理指出,国际金融中心的运作要尊重市场机制;资金可自由流动;相关手续要简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子许可”。
范明正总理同意将越南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市,拥有统一管理但又具备各自特色。他要求尽快完成报告、呈文、决议草案及行动计划,提交有关机关审批,确保进度与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