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国家软实力
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物质和精神产品,被世代相传。
据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遗产局的统计数据,越南拥有4万多处遗迹,其中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认的世界遗产8处、国家级特殊遗迹130处、国家级遗迹3261处和省级遗迹超1万处。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全国遗产约7万处,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15处,世界记忆文献遗产9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98处等。
这些文化遗产不仅丰富了越南民族文化,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重要资源,成为文化旅游产品,为旅游业发展注入动力。
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多年来,越南日益重视遗产资源,将文化遗产乃至文化视为一种资源。因此,越南政府投入巨资,用于保护、修复、美化和修缮古迹。使顺化古都、下龙湾和长安等许多遗迹和名胜古迹成为日益吸引更多国内外旅游前来参观的目的地。
另外,各遗迹修复和恢复活动动员了各组织、团体、企业、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不少援助资金,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北宁官贺民歌、朔庙荣圣庙会、河内香寺庙会、朔庄龙舟赛等非物质遗产成为吸引国内外的产品,打造当地旅游品牌,创造就业机会,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越南政府已注重数字技术在遗产管理中的应用。2021年12月2日,越南政府批准了2021-2030年越南遗产数字化计划。为文化产业创建了一个通用数据平台,支持遗产价值的保存和有效利用。
其中,越南国家文化艺术学院已将数千份有关遗产的文件和图像进行数字化,为保护和弘扬国家文化遗产宝藏做出了贡献。
2023年,越南第四次被世界旅游奖(WTA)评选为“世界领先遗产目的地”,再次肯定了越南在自然资源和文化价值方面的潜力和吸引力,有助于提高越南旅游水平,使越南在世界旅游版图上大放异彩。
越南党和国家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价值的一贯方针
越南党和国家很早就明确认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越南的一贯政策是保护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价值。1945年11月23日,胡志明主席签发第65/SL号法令,其中强,遗产保护是国家建设事业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尽管时间推移,人们对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政府颁布了许多决议,将文化遗产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并强调,文化不仅是发展的目标,也是发展的动力。
2001年,越南第十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文化遗产法》,2005年,越南政府总理决定将11月23日定为“越南文化遗产日”,有助于提高社会对越南文化遗产价值的保护与弘扬意识,鼓励各阶层人民积极参与民族文化遗产机制保护与弘扬事业。
特别是,越共十三大文件中首次提出“发挥越南文化软实力”概念,将文化遗产视为内生资源,为越南可持续发展和融入国际社会注入巨大动力。保护遗产的责任不仅属于国家,而且是每个人的任务,使越南遗产永远在民族和国际友人心中流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