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共3条,其中修改现行《药品法》的50条,取消2点、2条、1条,补充3条。
此前,越南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阮翠英作关于《药品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说明和整理报告时表示,对于国家对药品和发展制药业的政策,国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代表意见后,指示对现行《药品法》第七条进行审查;第14款补充“根据每个时期经济社会条件,对相同成分、药材的药品实行药品流通注册证数量管理政策”的规定,第15条补充“优先投资于发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在制药活动中实施数字化转型”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