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0日上午,在第九次国会会议上,国会听取了关于《广告法》部分条款修正案的解释、采纳和修改报告。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阮得荣在报告中指出,修正案明确了参与网络广告和跨境广告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根据修正案,广告服务提供者在设立和运营中介数字平台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对于跨境广告,修正案规定,相关主体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并遵守越南法律。此外,修正案还规定,参与网络广告和跨境广告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阻止和删除违法广告内容。
如果未能履行上述义务,主管机关有权采取技术措施进行阻止,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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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在会场听取关于《广告法》修正案的解释、采纳与修改报告。图片来源:裴江摄
修正案还合并了原草案中的第4条和第5条,统一规定国家对广告活动的管理职责,并授权政府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具体责任。
关于印刷媒体广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阮得荣表示,目前印刷媒体广告市场份额大幅下滑。为支持新闻机构增强财务自主、提升内容质量,草案提议调整报刊广告比例,规定报纸广告不得超过单期总面积的30%,杂志广告不得超过4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