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未批准《土地法》(修正案)

据越通社报道,越南国会将《土地法》(修正案)批准时间从第六次会议调整至下一次会议,目的是继续研究、吸收、修改、核查并完善该法律草案的内容。
国会以459票中的453票赞成,批准调整第六次会议议程,将批准《土地法》(修正案)的时间推迟至下一次会议。
国会以459票中的453票赞成,批准调整第六次会议议程,将批准《土地法》(修正案)的时间推迟至下一次会议。

11月22日上午,国会以459票中的453票赞成,批准调整第六次会议议程,将批准《土地法》(修正案)的时间推迟至下一次会议。

国会秘书长裴文强就此问题作报告时表示,根据第六次会议议程,国会将在11月29日上午召开的会议上投票通过《土地法》(修正案)。

根据国会代表在11月3日召开的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有关部门的意见,11月16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在第六次会议两个阶段会议之间的一场会议上决定对该法律草案诸多内容达成一致。

但该法律草案仍有部分重大内容和政策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制定最佳方案;全面审查完成需要更多时间,确保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合法性和一致性。

由于这是一项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影响重大的特别重要法律项目,在与政府达成一致后,国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国会允许将《土地法》(修正案)的批准时间从本次会议推迟至最近一次会继续研究、吸收、修改、核查、完善,确保提交国会批准前的立法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