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国会表决通过《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保护法》前,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黎晋得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作了关于《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保护法》草案解释、接收和修改的报告。
据此,国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会代表的意见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已指示审查机构与草案起草机构、法律常务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密切配合接收、修改并深入审查法律草案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越南政府已书面同意已接收意见并进行修改的法律草案。2023年11月23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第693/BC-UBTVQH15号整体报告。
《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保护法》草案共有6章34条。此前,该法律草案的内容是在国会2022年6月13日通过的第50/2022/QH15号决议的4组政策和政府于2022年2月28日颁发的第22/NQ号指示的基础上制定的。
4组政策包括:完善关于确定国防工程、军事区保护范围和国防工程、军事区管理保护内容的规定;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禁区、保护区、安全带、弹药库安全带、军事天线系统技术安全走廊的管理和保护制度;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用途改变、拆除、搬迁;对因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和保护的需要,受影响的地方、机关、组织、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政策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