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投资建设渔港服务基础设施
规划草案设定到2030年,全国渔港达173个,其中一类渔港39个、二类渔港80个和三类渔港54个。 中部地区(从广治省到平顺省)将拥有全国最多的渔港,共有 82个; 北部湾海域共有45个,东南部海域共有33个,西南部海域共有13个。
全国渔船避风港共160个,包括区域级渔船停泊避风港30个、省级130个,满足9万多艘渔船停泊需求。中部地区拥有最多渔船停泊避风港,共有 73 个;北部湾、东南部和西南部地区分别有47个、24个和16个。
至2050年,预计全国渔港增至180个,其中一类渔港39个、二类渔港87个和三类渔港54个。2030年规划用地和用水面积为6124公顷,其中用地面积约1050公顷。 在2021~2025年阶段,优先投资于主要渔业中心渔港服务基础设施和区域级停泊避风港。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预计至2030年渔港和渔船停泊避风港系统投资总额达近58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176亿元)。
仔细审查渔港位置
评审委员会成员强调,渔港和渔船停泊避风港系统是渔业基础设施结构和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渔业的有效且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渔港和渔船停泊避风港系统规划目的在于完善并实现渔业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满足渔业后勤服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减少收获后的损失,保障渔船和渔民的安全,提高渔业管理效果,加强融入国际社会,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环境和海洋生态系统,为确保国防安全做出重要的贡献。讨论后,评审委员会以100%的赞成票通过了该规划。
陈流光副总理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规划草案必须符合正在生效的规划,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符合数字化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趋势,有助于解除关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的“黄牌”警告,注重最大限度地调动非预算资金来源, 鼓励开展多功能项目,避免浪费并优化投资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