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财政部要求各部委及部级机关抓紧评估其管理范围内各行业和领域的收费、缴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议并提出减少收费项目征收额的建议,提交财政部并配合财政部按规定出台相关通知。
此前,为落实越南政府于2023年4月8日发布的第50号决议(50/NQ-CP),财政部向政府总理提交了关于2023年各类税收和收费项目征收额减免方案。
4月17日,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税收、收费项目减免方案第2614号文件(2614/VPCP-KTTH)。其中,政府副总理黎明慨指示财政部按照《法律文件颁布法》规定制定减收费项目征收额的具体文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