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重申:《联合国宪章》是国际社会的重要行动指南

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联合国宪章特别委员会2022年年会于2月23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开幕,会议深入讨论联合国宪章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的作用;和平解决争端;联合国与区域性组织的合作等问题。

越南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范海英大使。(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范海英大使。(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范海英大使在会议上强调了联合国宪章在越南外交政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国际社会在艰难时期中行动的重要依据。范海英大使表示,2022年1月,越南举行了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加强联合国宪章作用的公开讨论。当时通过的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仍保留原有价值。

范海英大使重申,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各国应通过具体行动遵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促进联合国与各区域性组织之间的合作与相互支持,致力于和平与可持续发展。在越南担任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2020年1月和2021年4月)期间,越南主持召开了有关联合国——东盟合作的会议和联合国安理会与区域性组织的公开辩论。

关于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范海英大使重申,越南始终坚持国际法这一项基本原则,特别是《联合国宪章》第33条规定的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支持联合国宪章特别委员会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并高度赞赏2020年和2021年重点讨论的作为解决争议的有效工具——仲裁和司法解决措施。

越南代表表示,包括《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许多全面的法律框架和机制得到有效应用,为各方解决领土主权和海上争端提供了依据,欢迎委员会深入讨论司法解决中的好经验。

1974年,联大通过决议设立了由42个会员国组成的联合国宪章特设委员会,其任务是讨论各国政府对宪章的意见,审议如何在无需修改宪章的情况下提高联合国工作效能的建议。1975年,联大又通过决议,将联合国宪章特设委员会改为由47个会员国组成的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每年,联合国宪章特设委员会都会召开一次会议,供各国讨论和审议相关提案。 《联合国宪章》自1945年通过以来,先后在1963年、1965年和1973年三度修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