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是在捷克驻越大使馆当天向越南外交部领事局提交关于暂停承认越南新版护照(48页,封面为紫蓝色)的正式公函之后,越南驻捷克大使馆所采取的行动。
越南驻捷克大使馆在网站上发布通知指出,“越南驻捷克大使馆自2022年7月1日起签发了新版护照(48页,封面为紫蓝色);2022年7月1日前签发的旧版护照(48页,封面为绿色)可继续使用,直到护照有效期到期为止。”
该通知还表示,目前,越南驻捷克大使馆正积极配合国内有关部门同捷克方面交涉,以寻找措施彻底处理该问题。为了给有办理护照需求的旅居捷克越南公民申请签证延期或办理与捷克有关部门有关的其他行政手续创造便利条件,越南驻捷克大使馆将签发新版护照,并在新版护照的第四页上注明出生地。对于已于2022年8月2日前签发新版护照的护照持有者,驻捷克大使馆将在越南公民在大使馆领事处出示护照当日,在新版护照第四页上注明出生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