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胜同志担任海阳省委书记

越共海阳省常务委员会10月27日下午举行主要领导干部会议,公布越共中央政治局有关干部工作的决定。
张氏梅同志向陈德胜同志颁发关于任命为海洋省委书记的决定。
张氏梅同志向陈德胜同志颁发关于任命为海洋省委书记的决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光阳,越共中央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文若出席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光阳在会上宣读中央政治局2022年10月26日颁发关于海阳省委书记人选的分工的第669 - QĐNS/TW号决定。据此,越共中央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陈德胜不再担任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调任参与2020-2025年任期越共海阳省委员会、常委会和担任省委书记。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光阳在会上宣读中央政治局决定。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光阳在会上宣读中央政治局决定。

任务工作分工决定颁发完毕后,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向海洋省新任省委书记表示祝贺,并强调,陈德胜同志是接受科学教育,曾经担任过许多职务并完成相关政治任务的干部。

张氏梅同志提醒,在海阳省面临一定困难的背景下上任,陈德胜同志以海阳省党部第一负责人的身份应争做表率,发扬自己能力、经验,尽快把握当地情况,作为团结核心,与越共海阳省委员会、常委会克服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有效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和越共海阳省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决议。

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发表讲话。

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发表讲话。

海阳省委书记陈德胜对越共中央政治局,党、国家领导人相信他并交付重大职责表示感谢。陈德胜同志将全力以赴与越共海阳省委员会、常委会以及海洋省人民一起胜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既定目标。

海阳省委书记陈德胜发言。

海阳省委书记陈德胜发言。

陈德胜同志2018年10月之前曾担任过财政部公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2018年10月,他当选为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2020年,他当选为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陈德胜同志2021年1月30日在越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31日在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当选为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2021年2月2日,他担任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