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河副总理在会议上要求越南建设部同有关部门核查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施程序;简化保障性住房主体认定标准以及租赁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和手续。
陈红河副总理要求建设部与财政部、国家银行配合研究,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国家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同时,调动来自商业性住房投资方和各种社会资源,避免给商业银行带来负担。
该法令需要补充一些政策性规定,在城乡发展规划中增加安排用地,筹集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其他资源用于开展保障性住房项目。
政府副总理责成建设部同各部委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实施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手续;简化保障性住房主体认定标准以及租赁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和程序。
此外,建设部明确保障性住房标准,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形成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先放后检”机制;补充关于将安置房项目转为保障性住房的规定等。
对于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副总理要求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民众和困难地区民众的权益。
据建设部的报告,该法令草案共7章78条,对2023年《住房法》中涉及保障性住房政策的18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指导。
该法令继承了现行规定,同时将新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制度化,以克服在实施社会住房支持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