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刚刚签发关于集中精力克服因二号台风影响而造成的降雨和洪水后果和积极主动应对洪水和山体滑坡现象的2024 年 7 月 24 日第 72号公电(72/CĐ-TTg)。
政府总理第 72号公电致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越南国防部、公安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卫生部、教育培训部、信息与传媒部等部长,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山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指示尽快克服受二号台风影响的洪水和山体滑坡后果;动员基层防治自然灾害力量和治安保卫力量,配合基层政权进行巡查,排查,确定可能出现滑坡、山洪灾害风险区域,积极主动做好居民疏散安置工作,确保居民生命安全并限制洪水期间的损失。
二、全国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自然灾害发展情况和本地具体情况,指导审查、更新和完善本地区自然灾害防治预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对领导和指挥的疏忽或主观指挥,造成人民生命损失的,必须向政府总理担负责任。
三、公安部部长指示各地方公安力量根据当地要求,配合山罗省和地方人民委员会,重点开展搜救工作,克服自然灾害、洪水、山体滑坡造成的后果。
四、国防部长积极指示驻地部队配合山罗省和地方人民委员会,按照规定开展应对和克服洪水和山体滑坡后果。
五、交通运输部指示职能部门和单位继续协调有关力量和地方落实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支持地方尽快克服问题,恢复瘫痪的交通线路,特别是国道和主要交通线路。
六、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等部长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地方,指导灌溉水库、水电积水库,特别是沱江水电梯级系统大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确保水利工程的绝对安全,减少下游洪水并有效利用水资源等。
七、建设部部长指示有关部门与最近频繁发生城市深度洪水和暴雨期间山体滑坡的地方(包括以下省份:山罗省、河江省、太原省、北江省、林同省和岘港市)和有关部门、单位协调,检查并进行具体评估原因,提出根本性的克服计划、限制对居民生产、商业和日常生活的损害和影响。
八、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指示水文气象预报机构继续密切监测洪水和自然灾害的进展,及时预报并通报当局和人民以积极主动指导和部署应对工作。
九、其他部委按照国家管理职责,积极协调和支持地方按规定实施应对和克服自然灾害后果。
十、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组织24/7值班,密切监测自然灾害形势和发展,积极指导和督促各部委、地方部署防治工作,克服自然灾害影响。根据政府第102号决议(102/NQ-CP)规定的任务,向总理报告并建议处理越权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