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分别致开幕词、闭幕词。
一、有关越共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文化的决议15年落实情况总结工作和“建设和发展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越南文化及越南人形象”的决议颁发
有关越共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和发展先进的、富有浓厚民族特色的越南文化”的决议出炉是党的路线,胡志明对文化的思想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体现出革新初期理论思维、实践总结能力的重要转变,极富远见卓识,最具思想、科学和人文价值。
越共中央委员会作出认定:越共八届五中全会有关文化的决议落实15年中所取得显著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民对文化的认识得以提高。有关文化的理论思维迈出新步伐。文化日益发挥其作用,民族文化价值得以弘扬。越南人在体力和智力方面取得发展,充满活力和创新。民主制度得以扩大。民众有机会获取信息,共享文化价值。文化环境取得一些进展。家庭、村寨、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共创文明生活,保护民族的传统特色文化,吸收人类文化精华等工作继续取得进展。各文化制度加以建立,并从不同的来源加以补充,其类型、所有制丰富多样。文学艺术继续取得发展,其主流是爱国主义和人文主义,真实地反映生活;出现诸多新颖主题,创作方法,表达方式。教育与培训,科学与技术取得发展;民智水平,人力资源,人民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得以提高。新闻、媒体、出版物突飞猛进,其内容丰富,服务基础、科技不断实现现代化。诸多传统文化价值得到保护和弘扬,好好地与当代文化相结合。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心灵文化生活得到保障。文化活动逐步适应于市场机制和融入国际社会。文化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和文化工作者的后备工作得到更加关注。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和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继续力推胡志明道德榜样学习和实践”的第3号指示落实工作取得一些结果,并在党内和社会中逐步呈现良好的转变。越南与世界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得以拓宽,有利于推介越南文化,也有助于吸收人类文化精华。
除了上述优点之外,文化建设与发展中所取得的成果与要求仍未相称;文化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各领域之间缺乏密切关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越南人形象产生的影响不明显。道德败坏现象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许多地方的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单调和落后;山区、偏僻地区与城市的文化享受差距较大。文化艺术创新成就不太显著。若干地方仍未做好文化遗产价值保护与发挥工作,迷信、异端活动呈发展之势。教育与培训、科学与技术仍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之处。媒体机构数量不断增多但是宣传效果不太满意,建设越南人形象和文化发展仍未得以适当的关注。对党有关文化的各项决议进行制度化较慢并缺乏同步性。对文化领域投入较少,效率低,仍未确定优先重点。各级文化管理干部、尤其是高素质人力资源规划、培训和配置工作缺乏科学性和远见。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投资资源、远见和效果仍受到限制。
中央委员会进行深入分析并指出上述缺点和薄弱之处的原因,尤其是有关意识和落实决议的主观原因;从越共八届五中全会决议落实15年中吸取经验教训。中央委员会特别强调国内外情况的新特点;科技领域、尤其是信息技术、通信领域迅速发展;包括文化全球化在内的全球化进程正在提出了新要求。经济发生的巨大变化;有关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和融入国际的要求;人民群众有关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有关建设与发展越南文化和越南人形象的需求等要求我党出台有关文化的新决议。
决议充分体现指导主张和观点;文化是社会的精神基础,是国家持续发展的目标、动力和重要内部资源;越南正在建设的是先进的、富有浓郁民族特色、文化多样性中的统一性的文化,其特征为民族、人文、民主和科学;文化建设应以培养与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的越南人为核心;同步地营造文化环境,其中家庭和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建设与发展文化是由党领导、国家管理的全民事业,其中知识分子和艺术家队伍扮演重要角色;同时是应同步、创造性地进行的长期事业。
在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基础上,为继续建设与发展先进的、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越南文化,中央委员会提出若干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培养出全面发展的越南人,以品质和生活方式为核心;继续营造健康的文化环境,为打造品质和生活方式创造条件;注重建设政治、经济和家庭中的文化;发展、革新教育培训和科学技术;发展与提高文化艺术、媒体、保护文化遗产等活动的效果,发展文化工业,主动进行国际文交流与合作活动。
继续改革思路、文化领导与管理方式;提高国家对文化的管理效力与效果。同时加快和改革党有关文化的主张和观点制度化进程,加强对文化投入资源,继续建设和提高各文化体制的运行效率,建设从事文化工作的队伍。
二、有关准备提交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的各项文件提纲
近期,为了落实越共十届八中全会决议,为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准备,党十二大文件小组和经济社会小组尽快准备政治报告提纲草案和2016-2020年部署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与方向的报告提纲草案,向中央政治局请示、继续完善各项草案并在本次会议提交党中央审议和就此提出意见。
中央委员会认为,这是对党十二大各项文件的准备定向的非常重要起步。经过讨论之后,中央委员会就党十二大主题、方针、报告提纲结构等问题提出初步定向。同时,对越共十一大决议和越共中央十一届各项决议的重要和大主张(诸如:改革增长模式、经济结构重组、实现三个战略性步伐、党十一大后调整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等)落实工作;实现为至2020年越南基本成为朝着现代化方向的工业国家奠定基础目标的可行性与水平;认识和解决有关社会政策的问题、实现每项政策中的社会进步与公平并逐步发展;对未来越南将面临的顺利和困难、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给国家发展事业带来直接影响的因素和危机;党、国家及全政治系统的思想、组织及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和有效落实后续年度国家发展主张与方向的资源和各项措施;有关独立自主和扩大并加强融入国际社会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评估。
在讨论过程中,中央委员会已指出每份报告的性质、目标、要求、范围以及各分报告之间的关系。政治报告是党十二大的核心文件,其任务是继续具体化党纲领以领导全党、全民与全军在新一个任期建设与维护祖国。政治报告的内容应充分涵盖党在各个社会生活中的观点、路线、主张及政策。经济社会报告是专门报告,具体化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路线与主张。中央委员会就提交党十二大审议的政治报告提纲和2016-2020年部署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报告提纲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中央委员会责成中央政治局根据中央委员会的讨论意见和中央政治局的解答、吸收报告,指导党十二大文件小组和经济社会小组研究、吸收及起草政治报告草案和2016-2020年部署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报告草案,并提交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
三、中央委员会讨论并通过党内选举制度,同时责成中央政治局根据表决结果、中央委员会讨论意见及中央政治局的解答与吸收报告,指导完善和颁布党内选举制度和指导组织落实。
四、越共中央委员会已决定:继续本着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的决议精神落实对党、国家、祖国阵线和政治社团的各级党委领导、干部进行信任投票的主张,对其进行以下调整:按职能部门的要求于越共中央全国代表大会中期第三年进行例行信任投票。
在这一任期内,包括2013年进行过信任投票的中央和地方机关、单位将进行2014年的信任投票,对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书记处等同志进行信任投票将于对由第十三届国会推选或批准的任职者进行信任投票后进行。
越共中央委员会责成政治局根据越共中央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及讨论意见和政治局的吸收、解答报告,对政治局2013年2月18日颁发关于信任投票的第165-QÐ/TW号规定进行修改补充,以落实该主张。
五、越共中央委员会已进行讨论并对政府党组有关县、郡、坊级不设人民议会机构试点落实总结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越共中央委员会责成政治局根据越共中央委员会的讨论意见和政治局的吸收、解答报告,指导政府党组完善总结报告并做好地方政府组织法草案的准备,以呈交国会审议和决定。国会通过该草案之前,政治局呈交越共中央委员会有关县、郡、坊级人民议会机构组织模式的决定。
六、越共中央委员会同意国外事务管理机关党委直属中央并受中央书记处的直接、经常性的指导和领导。
责成政治局根据越共中央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和讨论意见、政治局的吸收、解答报告来完善和颁布有关国外事务管理机关党委的职能、任务与组织结构的决定,让其尽早投入运行。
七、越共中央委员会已进行讨论并对越共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关于举行各级党代会、面向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指示草案提出意见,让政治局审批、吸收并颁布指示。
八、越共中央委员会已进行讨论并对政治局从越共十一届八中全会至九中全会所解决的重要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委员会紧密关注和听取职能部门所阐述关于落实越方有关反对、斗争、要求中方停止在越南海域部署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主张、措施的报告,并肯定:越南全党、全民、全军团结一致,坚决捍卫祖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在尊重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越中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协议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同时维护和平、稳定环境以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
越共中央委员会呼吁全党、全民、全军加强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全国一心渡过困难和挑战,坚决捍卫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维护和平、稳定环境, 面向合作与发展,力争实现越共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所制定的目标,胜利实现建设与捍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两个战略性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