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

5月7日,由越南外交学院(DAV)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驻越代表处(KAS)及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效力与成效”的第十四次海洋对话会。
与会代表合影。
与会代表合影。

5月7日,由越南外交学院(DAV)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驻越代表处(KAS)及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效力与成效”的第十四次海洋对话会。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在开幕致辞中表示,UNCLOS及其争端解决机制为巩固海洋法律秩序稳定、保障海上安全、全球和平与可持续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推动了长期的国际海洋治理合作。越南重申其遵守UNCLOS的承诺,将继续为推动海洋领域国际法律合作、维护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以国际法为基础。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发表讲话。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发表讲话。

越南外交学院副院长阮氏兰英表示,UNCLOS是国际社会为建立统一的、和平利用海洋的法律框架而作出的重要努力。值此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成立30周年之际,此次对话不仅是评估UNCLOS争端解决机制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作用的契机,也为推动海洋法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吉莉安·伯德(Gillian Bird)表达了对东海地区挑衅与胁迫行为的担忧,这些行为威胁地区安全并可能引发误判。她重申澳大利亚将继续对违反UNCLOS的不当诉求表示关切。

KAS亚洲地区法治对话项目主管奥利维娅·施劳赫(Olivia Schlouch)对基于规则的多边秩序在维护海洋和平与稳定方面给予信心,并指出,UNCLOS第十五部分所设争端解决机制,表明国际法已确立了和平、有系统的争端处理途径。她同时表示,坚决支持越南提名候选人竞选ITLOS法官职位,认为越南日益展现其在国际海洋法领域的能力、声誉与领导作用。

在5月6日晚第十四次海洋对话会前夕,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托马斯·海达尔(Tomas Heidar)发表了重要演讲,分享了ITLOS在和平解决争端中的关键作用。

此次海洋对话会围绕回顾UNCLOS争端解决机制的历史;该机制对海洋和平与稳定的贡献;以及探讨UNCLOS争端解决机制的前景。经过十四次的举办,海洋对话会已成为备受国际认可的学术论坛,为专家学者与政策制定者提供平台,共同探讨促进和平、稳定、发展与良好海洋治理的解决方案等议题展开讨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