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的公告

根据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以下简称对外新闻奖)的评奖规则,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委员会邀请各家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和出版社、国内和旅居国外越南人,外国人报送作品参评。

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的公告

一、评奖标准

(一)内容:

作品要保障真实性、说服力;在国内外具有传播力,深受舆论好评;良好服务越南的对外信息宣传工作。具体如下:

——准确、及时且生动反映越南国情、党的方针路线、国家的政策法律、越南关于国际和地区事务以及国家主权相关问题的观点和立场。

——真实、客观反映国家的稳定政局、革新发展与融入国际事业、特别是在经贸投资旅游等领域中的突出成就;越南建国卫国事业的成就;肯定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

——宣传和推介越南国家形象、风士人情、文化历史;宣传海外越南人是越南民族大家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宣传越南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成就以及越南陆地边界勘界立碑与海上主权捍卫工作。

——保户党思想基础,打击和反驳敌对势力关于越南国情的虚假信息和歪曲事实的论调。

(二)参评作品要求

2.1.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大众媒体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的越文或外文作品。

2.2. 在其他比赛上获奖的作品仍可参评,但要注明所获奖项及主办方信息、比赛举行时间。

2.3. 自发表之日起,不存在版权纠纷。

2.4. 不许参评作品包括:作者用不同时间单独发表的独立作品组合起来的作品系列;等候有关机关审核意见的作品,拼图、经过电脑软件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评。

2.5. 类型和体裁:

体裁:消息、文章(报道、纪实、评论、调查、特写、专题)、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多媒体信息产品、图片及书籍。(以下统称为作品)。

报纸

单个或系列作品(不超过五期)须由一名作者或一组作者就同一事件和同一题材撰写和发表的。若以不同语言发表的作品,只选送一件最优秀作品参评。参评作者或单位要说明为何选择该作品参评。外文作品无需译成越文。

电子报

体现电子报特征的单个或系列作品(不超过五期),包括多媒体作品在内,须由一名作者或一组作者就同一事件和同一题材撰写和发表的。是为电子报创作的作品,转载报纸作品的不得参评。若以不同语言发表的作品,只选送一件最优秀作品参评。参评作者或单位要说明为何选择该作品参评。

电子信息网

单个或系列作品(作品不超过五期),包括多媒体作品在内,须由一名作者或作者小组就同一事件和同一题材创作的多媒体信息产品。转载报纸作品的不得参评。若以不同语种发表的作品,只选送一件最优秀作品参评。参评作者或单位要说明为何选择该作品参评。

广播

单个或系列作品(作品不超过五期)。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60分钟, 围绕同一事件、同一题材,一期或多期播放的。作品要具有广播的特征,即声音清晰,人物语音、音响、音乐要保障质量并具有吸引力。作品中的声音要有版权。

电视

单个或系列作品(作品不超过五个),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120分钟,围绕同一事件、同一题材。作品要具有电视的特征,即画面生动;图像、声音要保障质量并具有吸引力。作品中的图像及声音要有版权。

新闻摄影

包括单图、组图或图片报道,围绕同一题材,组图数量不超过10幅,在同一期报纸上发表或同一时间上传(互联网)。拼图、经过电脑软件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评。

风景摄影

包括:单图和组图。组图数量不得超过10幅,在同一期报纸上发表或同一时间上传(互联网 )。拼图、用电脑软件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评。

书籍

用越文或外文出版发行的有关对外信息工作的单册或一套图书。若在国内出版发行,须经国家职能部门许可。

(三) 参评作品资料要求

3.1.作者

为越南人或外国人的一名作者或作者小组。每名作者或作者小组只能报送最多七件作品或系列作品参评。
评委会成员不得报送作品参评。

3.2.作品:

报送的每件作品要包括

作者有关信息:姓名、笔名、现任职务、工作单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住址。

用越南文书写的作品简介要包括:类型、体裁、内容概要、创作环境,要注意突出作品的发现性、传播力和吸引力等。

报纸、电子报、电子信息网作品

为原稿或报纸、互联网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电子报和电子信息网作品要附上作品链接。若作品有分页,要剪接并拼贴在A4白纸上,标明页数,并附上一份复印件。

广播作品

刻录在CD盘或USB上,每张光盘一件作品,标贴上注明工作单位、作者、作品、体裁、时长和播出时间;作品文字版要附上主管单位的确认信息。

电视作品

刻录在DVD盘或USB上,附上作品链接,注明工作单位、作者、作品、体裁、时长和播出时间;剧本详细文字版要附上主管单位的确认信息。

新闻摄影作品

和登在报纸、杂志等的作品一起附上18cm×24cm的照片(单幅)和12cm×18cm的照片(组照或图片报新闻)。

风景摄影作品

登在报纸、杂志等的作品一起附上18cm×24cm的照片(单幅)和12cm×18cm的照片(组照或图片新闻)。

书籍:

须为原件。若参评书籍是编译版,报送时要附上作者、译者和出版社有关参评并领奖代表(若有)的三方协议。
注释:违规作品是不满足上述规定。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

二、奖励

全国对外新闻奖将向(1)报纸(越南语和外语)、(2)电子信息(越南语和外语电子报以及电子信息网)、(3)广播、(4)电视、(5)摄影(新闻摄影、风景摄影)、(6)书籍等类别作品颁奖。每种类别、体裁的奖项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

奖项数量由组委会决定。

(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品包括:
—— “全国对外新闻奖”标识。

——新闻奖指导委员会证书。

——按照该奖规定的奖金。

(二)鼓励奖奖品包括:

——新闻奖指导委员会的证书。

——按照该奖规定的奖金。

(三)获奖单位、集体、个人的奖品包括:

——中央宣教部的证书。

——按照越南政府关于《奖励竞赛法》实施细则第91/2017/NĐ-CP号议定的奖金。

三、对外新闻奖承办单位

越南国家电视台为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的承办单位。各家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和出版社、各部门和地方、越南驻外代表机构、越南各个友好组织和国内外作者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常设机构选送符合公告规定的新闻作品和书籍。

征稿单位:越南国家电视台办公室

地址:河内市巴亭郡阮志清街43号

电话: +84 2438315426;+84 973 952 105; +84 936 351 989

电子邮箱: giaithuongdoingoai2019@gmail.com

信封上请注明: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参评作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