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修宪决议

6月16日上午,在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在座的470名国会代表(占总代表人数的98.33%)全票通过《关于修改、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

根据国会第九次会议议程,6月16日的重点内容是宪法和立法工作(资料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根据国会第九次会议议程,6月16日的重点内容是宪法和立法工作(资料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越通社报道,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自成立以来,宪法修正案起草委员会已完成大量工作,其中包括起草决议草案,组织征求人民、各级各部门意见等。经过一个月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超过2.8亿条意见,其中99.75%表示赞同。在此基础上,起草委员会迅速研究、吸收并充分解释意见,对决议草案进行完善,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各有关机关主动配合,尽快提请国家主席签署公布决议,并计划于今天(6月16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主席令。

该项决议共包括两条内容。其中,第一条修改宪法中的5个条款(第9条、第10条、第84条第1款、第110条和第111条);第二条规定了决议的生效时间、县级行政单位的终止及过渡性条款。

6月16日上午,出席会议的全部466名国会代表投赞成票,通过了《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

根据决议,越南的行政单位划分为两级:省和中央直辖市及其以下的行政单位,具体由法律规定;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由国会设立。

地方政府将在上述行政单位设立,由国会依据农村、城市、海岛等特点设立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的地方政府由国会另行规定。

该决议自通过之日起(2025年6月16日)生效。

决议明确指出: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撤销县级行政单位。

此前,国会副主席、宪法修正案起草委员会副主席阮克定在作《决议草案》说明、吸收意见和梳理报告时强调,此次广泛征求人民意见,实质上成为一场覆盖全社会、全民参与的民主政治-法律活动。

人民、中央及地方各机关组织、专家学者所提出的意见均已由政府真实、客观、全面地汇总。起草委员会基于这些意见,多次召开会议,书面征求意见,对草案进行反复研究、吸收、完善,确保所有意见,无论是多数或少数意见,均被充分尊重和认真研究。

阮克定副主席强调:“国会通过的宪法修正决议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是体制深层次改革的开端,体现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政治架构方面的革命性创新思维,为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精简政治系统组织机构的主张奠定宪法基础,进而为建设一个强大、繁荣、幸福的越南奠定坚实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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