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留下新印记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5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23日至27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170个缔约国代表与会。

会议场景。(图片来源:vov.vn)
会议场景。(图片来源:vov.vn)

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率团与会。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出席并在主要讨论会上发表讲话。

在各场讨论中,各缔约国继续高度评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价值,强调应全面、充分履行公约各项规定,支持由公约设立的三个机构的作用和活动。

本次会议标志着越南在海洋与海洋合作方面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越南代表首次当选为会议主席,展现国际社会对越南的高度信任。此外,越南代表团也积极参与会议各项活动并作出建设性的贡献。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在会议上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仍然是规范海洋与海洋领域各项活动的全面法律文件。海上和平、安全、发展以及海洋环境的可持续性,取决于各国全面履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越南承诺将全面落实《公约》,并呼吁各国共同维护公约的完整性。

特别是在涉及东海问题时,杜雄越大使强调,各相关方应依据《公约》划定各自的海域,共同努力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繁荣与发展。

除上述内容外,越南还强调在实施海洋保护与发展措施时必须以科学为基础的要求。这意味着实施过程必须始终建立在真正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以确保各国都能具备能力并有机会获得相关技术,从而最好、最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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