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发文 要求迅速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扫除障碍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和平刚签发政府总理的第118号公文(118/CD-TTg号),要求迅速落实政府2024年12月签发关于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扫除障碍的主张政策的第233号决议(233/NQ-CP)。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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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和平刚签发政府总理的第118号公文(118/CD-TTg号),要求迅速落实政府2024年12月签发关于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扫除障碍的主张政策的第233号决议(233/NQ-CP)。

该公文发送给农业与环境部、工贸部、建设部的各位部长,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胡志明市、芹苴市、同奈省、永隆省、同塔省、富寿省、林同省、庆和省和得乐省的人民委员会主席,越南电力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根据公文,第233号决议自实施以来,已切实走进生活,为诸多企业和地方排忧解难。然而,仍有不少任务尚未完成。

为高效落实第233号决议,政府总理要求,必须以高度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位部长、政府所属机构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越南电力集团(EVN)迅速彻底解决相关任务,并在2025年7月2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具体的是,各位部长及相关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解决关于风电、太阳能项目和与规划重叠、土地手续相关的难点与障碍。

越南电力集团总经理指导解决关于在农林业用地上建设的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的电力购销价格统一问题以及适用固定电价(FIT)机制的风电、太阳能项目所面临的困难。

政府办公厅依据职能任务,跟踪并督促各地方、部委及相关单位落实本公文中提出的任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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