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守住航空安全底线 不断提升民航安全水平

近年来,越南民用航空业在新冠疫情后迅速复苏并强劲发展,成为亚太地区增长速度最快的市场之一。然而,近期发生了一些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潜在事故,特别是在内排国际机场发生的两架飞机相撞事故;航班取消和延误的情况持续存在,影响了机场的安全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舆论。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于2025年8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航空安全保障的第21/CT-TTg号指示。

根据该指示,近年来,越南民用航空业在新冠疫情后迅速复苏并强劲发展,成为亚太地区增长速度最快的市场之一。然而,近期发生了一些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潜在事故,特别是在内排国际机场发生的两架飞机相撞事故;航班取消和延误的情况持续存在,影响了机场的安全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舆论。

为了克服这一现状,政府总理指示各部委、地方和相关机构加强航空安全保障措施。

“违反航空安全规定的任何理由都无可接受”

政府总理强调保障航空安全保障的目标和原则是:“违反航空安全规定的任何理由都无可接受”;“没有任何违规是小的;小的错误也潜藏着导致重大事故的风险”。

确保航空安全和安保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符合国际标准,且符合法律法规。

加大对航空安全保障规定的宣传和普及力度。航空安全文化必须体现在管理机构、企业及每位员工的意识、行为和工作流程中。

推动科学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在航空安全与安保国家管理中的应用,为公众和企业创造便利,提高劳动质量和效率;实现航空领域各机构和单位之间的安全数据库连接与共享。

严格处理危害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 防止机场的恐怖阴谋和扰乱活动

政府总理要求建设部全面审查并完善保障航空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符合越南作为成员国所参与的相关国际条约,同时克服现行规定中的不足之处,重点制定《越南民用航空法》(替代现行法)及其配套指导文件。

建议建立机制,调集资源投入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和升级改造,确保航空运营安全。加强对航空公司、飞行保障服务单位和机场的常规及突击安全检查与监督,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航空安全;严肃处理危害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

政府总理要求公安部与建设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越南民用航空法》(替代法案)的制定工作,以完善航空安保政策,满足新形势下的任务需求。

修订无人机管理的规定

政府总理要求国防部审查并加快制定替代2008年3月28日政府第36/2008/NĐ-CP号关于无人机及超轻型飞行器管理的法令,以满足实际需求;指导空域管理、障碍物高度管理及飞行指挥单位,与民用航空机构协调配合,保障民用和军用飞行安全。

加大航空安全,特别是在设有机场的区域、机场周边及通往机场的各条线路安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准点起飞

越南各家航空公司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法律规定的准点起飞率;认真履行承运人责任,公开透明,树立航空安全文化和乘客服务文化。

越南各家航空公司贯彻并要求机组人员严格遵守标准运营程序;加强航班内部检查、评估和监督工作,持续审查运营流程以不断提升安全保障;定期组织信息系统、飞行安全、数据库及设备的检查与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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