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营经济在增长、就业、社会资源动员和创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共中央政治局第68号决议明确指出,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起构成“双引擎”,并为企业解除体制与政策障碍。
首次将可控试验机制纳入法律
第68号决议的突出亮点是强调创新,将民营经济发展与可控试验机制(英文名为Sandbox,一下称为“沙盒机制”)相结合。这是首次写入《科学、技术与创新法》(第93/2025/QH15号法)的制度工具,为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提供灵活的法律框架,在安全范围内试验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
科技与环境部副部长裴黄方表示,沙盒机制已纳入法律,以便各行业能够制定具体规定。沙盒是一个试点制度框架,允许在有限时间和范围内,在严格监督下进行试验,以降低系统性风险。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试验的原则、条件、范围和程序(第21条);规定在获批范围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豁免机制(第22条);以及参与者保护、风险警示、数据管理和损害赔偿责任(第23条)。这标志着管理思维的转变:从“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管”,从“绝对安全”转向“接受可控风险”,以鼓励创新。
在河内,和乐高科技园区被选为试点单位。和乐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德忠表示,该单位已在基础设施、人力和法律方面做好准备,一些企业已提出试验项目,显示出将创意转化为现实的积极态度。
河内理工大学副教授黄登政表示,沙盒需要具备三要素:保障用户、企业和管理机构的安全;具有吸引力的金融机制;并确保试验成果能够通过对接技术交易所、投资基金而扩大应用。同时,多所大学也举办了相关比赛,如国民经济大学的“HR Sandbox 2025”、胡志明市经济大学的“UII Sandbox 2025”,推动沙盒知识在学生和青年企业群体中传播。
沙盒运行中的挑战
越南民营经济仍面临体制、资金、技术和人力方面的障碍。沙盒被寄予厚望,能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许多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区块链、金融科技、智慧农业等尚无明确法律框架。沙盒允许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试验,既鼓励创新,又减少被禁止的风险。
沙盒帮助初创企业将产品推向市场进行试用,获取反馈再扩大,降低失败风险;鼓励高校科研成果通过灵活机制向市场转化并共享收益。相关规定如信息公开、风险提示和损害赔偿,也有助于增强社会信任。沙盒的成功将成为完善法律、推广模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基础。
然而,沙盒的实施也面临困难:缺乏风险管理经验,若缺乏透明度可能被视为“特权机制”;需要雄厚的资金、人力和技术资源;必须建立明确的监督和处罚机制。
要使沙盒真正成为发展动力,需全政治体系的同步参与。第68号决议和《科学、技术与创新法》已为这一新制度奠定基础,鼓励私营企业在框架内接受风险,推动科技投资、创新发展,为国家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作出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