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0月10日起,越南黄金首饰和工艺品出口税率下调为零

越南政府于2025年10月10日颁布第260/2025/NĐ-CP号议定,其中规定自2025年10月10日起,黄金首饰和工艺品的出口税率下调为0%。

附图。
附图。

该议定对2023年5月31颁布的关于出口税则表、优惠进口税则表、商品目录及绝对税、混合税和超配额进口税税率的日颁布的第26/2023/NĐ-CP号议定附件一中部分商品的出口税率进行了修订。

具体而言,对第26/2023/NĐ-CP号议定附件一“出口税则表”中第71.13、71.14和71.15组别的部分商品出口税率进行了调整,形成新的出口税率水平。

其中,银制首饰及其零件(无论是否镀或包覆其他贵金属)以及以基本金属为材料并包覆贵金属的首饰及其零件出口税率维持0%。

将其他贵金属制首饰及其零件(无论是否镀或包覆贵金属)的出口税率从1%下调至0%。

对于黄金或白银工艺品及其零件(由贵金属或包覆贵金属的金属制成),议定规定:银制或包覆贵金属的基本金属工艺品出口税率维持0%;其他贵金属制工艺品的出口税率则由1%下调至0%。

该议定自签署之日(2025年10月10日)起正式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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