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公约》——全球网络安全与人权的里程碑

在数字时代的激荡浪潮中,科技正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最强劲的动力,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关于安全、道德与人权的深刻挑战。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签署《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水原 摄)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签署《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水原 摄)

从未有过像今天这样,“维护安全”与“保障自由”的界限如此微妙而又脆弱。网络空间——这一人类连接、交流与创造的新领域——正日益成为人类的“新生活空间”,同时也演变为信息、数据与控制权无形交织的“战场”。

因此,《河内公约》不仅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更是一项彰显人权、道德与全球数字秩序的庄严宣言,展现了国际社会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公正网络空间的共同愿景——让科技服务于人,而非主宰人。

数字秩序的基石

网络安全不仅关乎设备、系统或数字数据的防护,更关系到在数字环境中维护国家主权、经济安全、文化本色与身份认同。

在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国家治理、经济运行到教育、医疗、传媒等——都日益依赖科技平台的支撑。正因如此,网络安全已成为国家在网络空间中维护秩序、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防线”。

《河内公约》秉持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精神,为数据保护、信息安全及跨国网络犯罪防控确立了新的国际标准。公约强调,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科技企业甚至每一位网络使用者都应共同承担起建设一个“安全、透明、以人为本的网络空间”的责任。

网络安全正是数字秩序的基石——在这一体系中,科技不仅服务于发展,更服务于人、服务于人权与社会的稳定。保障网络安全因此并非自由的障碍,而是确保自由得以安全、负责任且可持续实现的必要条件。

人权——数字转型的核心准则

近年来,隐私被侵犯、过度监控、面部识别技术滥用以及用户行为数据被过度分析等问题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大挑战。

人工智能(AI)与内容推荐算法的迅猛发展使科技具备了引导乃至影响用户思维、信念甚至情感的能力。

网络空间——原本被寄予自由与平等期待的环境——如今却成为映照人类光明与阴暗面的“镜子”,在那里,一条恶意评论或一则虚假信息就可能摧毁一个人的名誉、人格乃至人生。

更令人担忧的是,虚假信息(fake news)、仇恨言论(hate speech)和网络暴力(cyberbullying)等现象正在严重侵害人权,尤其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及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造成深远影响。在数字环境中,受害者往往缺乏有效的自我保护机制,而一些科技平台却将商业利益与访问量置于社会责任之上。

这一现实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覆盖网络空间的法律框架和道德准则。上述人文思想与胡志明主席的观点高度契合——他老人家始终把“以人为本”放在所有政策的中心位置。 早在建国之初,胡志明主席就明确指出:“国家独立而人民不能享有自由与幸福,这样的独立就没有任何意义。”胡志明主席始终把人权视为神圣的价值,把它看作一切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根基。 越南历史上第一部宪法由胡志明主席亲自担任起草委员会主席,并于1946年11月9日经国会正式通过。宪法明确规定: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这一思想已成为近80年来我国在立宪、立法和国家治理进程中的指路明灯。如今,上述精神在《河内公约》中得到延续和升华,越南与国际社会在数字时代中共同确定了一条新的准则:网络安全的保护必须与人权保障并行推进。

因此,从胡志明主席的思想到当今《河内公约》的精神,可以看到在人类发展理念上的统一性,即为了人民和由人民推动。只有在以道德、法律以及仁爱为准则的技术基础上,数字纪元中的人权才能得到保障。唯有如此,数字化转型才真正具有人文价值,网络空间才能成为人类的发展环境,而非让人类成为技术的产品。

构建网络空间新价值

在数字化时代的浪潮中,越南不仅以积极融入国际社会的姿态崭露头角,更成为塑造网络空间治理新价值的重要力量。从2018年发布《网络安全法》、2024年出台《个人数据保护法》,到实施至2030年和展望至2045年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越南正逐步构建一个统一、现代且富有人文精神的法律框架,致力于在数字化环境中实现国家安全与人权等两大核心价值的协同保障。

保障人权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紧密相连。其基本原则是:安全是自由的前提,自由是安全的尺度。认识到人权对越南革命的作用,并继承胡志明主席关于人权的思想,我党一直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每个人的自由、幸福以及丰富而全面的发展,实现个人与集体、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

这一观点既蕴含深刻的人文哲理,又体现了科技时代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我党的方针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与保障安全相结合,这是越南在新时代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客观必然。这也充分表明,在一个充满风险、混乱与无序的网络空间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自由。

在建设和完善体制和法律方面,党和国家不断出台各项方针政策,旨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各种人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2013年宪法中得到更加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各类法律文件得以具体化,从《信息获取法》、《儿童法》、《性别平等法》,到关于个人数据保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新规,均符合数字时代的发展要求以及越南的国际承诺。

在这一进程中,越南不仅维护自身利益,还以负责任的态度为全球网络秩序作出贡献。越南提出倡议并推动制定了《河内公约》——关于网络安全与人权的文件,标志着在区域乃至国际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进展,同时体现一个发展中国家具备战略思维和具有协调制定国际新标准能力的引领作用。

《河内公约》被视为一项旨在构建国际合作框架的努力,致力于打造一个绿色、清洁且具有人文价值的网络空间。在这一空间中,科技服务于人类,促进透明、信任与公平。

我党的主张是: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与保障网络安全相结合,是越南在新纪元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客观要求。

越共十三大文件明确指出:要主动适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同时将保障网络安全视为国家数字主权的先决条件。

网络安全正是数字技术秩序的基础。在这一秩序中,科技不仅服务于发展,还服务于人类、人权以及社会稳定。因此,保障网络安全并不是自由的“障碍”,而是自由得到安全、负责任且可持续实现的必要条件。

从《河内公约》的角度回顾在数字纪元的网络安全与人权,不仅是对一个法律里程碑的提醒,更是越南向世界发出的宣言,彰显其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秉持的人文关怀、主动作为与负责任的态度。

在科技不断拓展人权边界,但同时也使这些权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脆弱的背景下,《河内公约》的出台可谓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之举,旨在确立以尊重人类、数字主权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安全为原则的新型数字技术秩序。

在数字化转型必须伴随认知转变、技术发展必须与人的发展相结合的理念指导下,越南已经并正在证明其在这一新兴而复杂领域中塑造规范、协调价值及平衡全球利益的能力。

从“一切为了人民”的主张到通过法律体系、政策以及国际合作倡议予以具体化。越南不仅维护了国家利益,也为塑造具有亚洲——越南特色的数字人权理念作出贡献。在这一理念中,人被置于发展的核心位置,而科技则成为服务自由与幸福的工具。

因此,《河内公约》不仅具有国际法律意义,还彰显了越南在深度融入国际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肩负全球责任方面的思想高度、胆识与抱负。

在瞬息万变的世界秩序中,保持网络安全与人权之间的平衡正是坚守一个独立、主权完整、文明且具有人文价值国家的本领。这是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坚定不移地追求的道路——以人为中心推动进步,以进步服务于人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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