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议草案,河内市自2026年起不会完全禁止燃油摩托车在环城一号路区域内通行,而是拟根据具体时段、时点或区域实施禁止通行措施,以减少对市民生活造成影响,并确保转型路径合理可行。
该草案指出,低排放区将基于“2021—2030年首都规划,远期展望至2050年”中所确定的严格保护区和排放控制区划定。这是交通拥堵现象频发的区域。设立低排放区将为河内市提供法律保障和技术依据,进而加强车辆排放管控,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在上述区域内,禁止燃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规定将根据公布的方案在一定时段或特定区域通行。对于汽车,河内市提出将逐步限制并进而禁止未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在低排放区内通行。
与此同时,河内市要求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的的运输工具必须在2030年前向清洁能源车辆转型。对于出租车,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新增车辆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或绿色能源、环境友好型能源。
自2035年1月1日起,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将根据基础设施、交通状况及实际条件,决定对使用化石燃料的车辆在特定道路、路段或车道的限制范围、时间及车辆类型。
除限制措施外,河内市将加紧有关使用化石燃料车辆的新登记规定,立即收回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已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交通工具。
为确保转型过程可持续性并避免对社会造成过大扰动,该草案提出多项支持政策。具体包括河内市实施优惠措施,鼓励更换为环保型车辆,对在低排放区居住与工作的市民给予适当支持;对因政策要求必须更换生产经营车辆的企业提供必要协助,鼓励其使用清洁能源或零排放交通工具。
根据该决议草案,河内市展现出推进绿色交通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上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