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12月5日,居住在广义省平山县5号村的杨周辉(35岁)与李泰欣(31岁),在上班途中偶然在广义省西茶乡何村发现一只走失的穿山甲。该区域靠近民居与道路,因此两人决定将这只穿山甲送至西茶乡公安机关,以确保穿山甲的安全。
初步核查显示,该穿山甲重3.7公斤,体长60多厘,属于爪哇穿山甲(学名Manisjavanica),又称爪哇鲮鲤甲,列入IB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濒危、珍稀物种,禁止以商业目的捕猎、交易。
西茶乡公安在接收上述穿山甲后,与乡人民委员会及护林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并将穿山甲放归自然环境,以助力保护与恢复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并提升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