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三大城市特定机制政策的决议

12月11日上午,在多数代表赞成的情况下,国会通过了关于试行若干特定机制政策以在首都地区实施重大重要项目;修改补充关于试行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若干特定机制政策的第98/2023/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修改补充关于岘港市都市政府组织和试行促进岘港市发展的若干特定机制政策的第136/2024/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

附图。
附图。

12月11日上午,在多数代表赞成的情况下,国会通过了关于试行若干特定机制政策以在首都地区实施重大重要项目;修改补充关于试行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若干特定机制政策的第98/2023/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修改补充关于岘港市都市政府组织和试行促进岘港市发展的若干特定机制政策的第136/2024/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这三项决议均自2025年12月12日起生效。

明确授予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审批、调整首都总体规划的权限

关于试点若干特定机制政策以在首都地区实施重大重要项目的国会决议获得431名国会代表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1.12%)。该决议试点投资、规划、城市、建筑、建设、土地、财政等领域的若干特定机制政策,以在首都地区实施重大项目。

此前,受政府总理委托作决议草案说明、吸收意见与修改报告时,财政部部长阮文胜表示,政府已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明确授予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审批、调整首都总体规划权限的意见,在决议草案第6条第4款、第7款中修改补充如下:"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并经市人民议会通过后,审批首都总体规划、调整首都总体规划";"在首都总体规划尚未获批及调整首都总体规划前,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审批调整首都规划、首都总规划"。

为胡志明市创造新增长动力

433名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1.54%)表决通过了国会关于修改补充试行促进胡志明市发展若干特定机制政策的第98/2023/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的决议。

在国会表决前作决议草案说明、吸收意见与修改报告时,财政部部长阮文胜表示,为加强分级分权和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决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防止政策投机。决议草案第1条第2款、第3款、第5款已规定市人民议会及时、充分地颁布权限内的指导文件,以有效实施决议,为城市创造新的增长动力。

补充《土地法》规定之外的征地情形

国会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补充关于岘港市都市政府组织和试行促进岘港市发展的若干特定机制政策的第136/2024/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的国会决议,442名代表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3.45%。

针对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充2024年《土地法》第79条规定之外征地情形的意见,政府已指导各机关进行审查,确保密切遵循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的指导意见。具体而言,决议仅规定为实施以下项目进行征地的情形:规模不超过50公顷的服务于海港、航空港、内河港的物流中心以及规模不超过50公顷的服务于海港、航空港、内河港的物流服务;规模小于100公顷的展览中心;开采普通建筑材料矿产,旨在解决岘港市特有的紧迫和特定问题。

在地方实施的基础上,若上述为在城市范围内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发展社会经济而进行的征地情形取得积极成效,政府将报告国会,允许推广并将该政策法律化,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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