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会议总结讲话中,基本赞同会上的报告的交流意见;并强调第26-NQ/TW号决议是关于干部工作和各级特别是战略级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必须准确评估贯彻实施8年来的格局、价值、成果与不足,以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落实成效作为衡量工作成果的标尺。
关于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与深化干部工作根本性、全面性改革的导向,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越共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新决议必须真正实现在干部工作思维、体制和方式上的新突破。
其核心在于,大力推动从分环节监管向统筹治理转变,建设并发展一支统一、贯通、高效的干部队伍,紧密围绕政治任务、岗位设置和能力标准,统筹抓好源头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激励与流转淘汰。
须进一步健全各项指导观点: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的直接、全面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权限与责任相统一;坚持权力下放与强化权力监督相结合;坚持以德为先,同时注重真才实学与工作实效;决不以结构代替标准,同时确保干部选任严谨规范。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指出,力争到2030年,着力推动干部工作发生根本性、实质性转变;基本建成并完善体制机制、岗位设置、能力框架、考核评价、源头储备、数据支撑及队伍治理等方面的基础平台。展望到2045年,建成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以及一套符合高收入发达国家发展要求的干部治理与发展体系。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明确各项战略突破,必须精确破除堵点与瓶颈,在体制机制上取得实质性改变并采取化解措施。
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优胜劣汰方面,必须创新任务交办方式,明确目标、明确权限、明确责任、明确资源、明确进度、明确成果,并具备可验证依据。考核评价须做到常态化、持续化、多维度、有区分度,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将工作实效置于其权限、资源、客观条件及任务难度等综合考量之中。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干部工作决定着党的领导质量、政治体系的力量以及国家的前途未来。最终的衡量标准不在于规章制度和流程程序的繁简多寡,而在于能否选对人、用对位,能否抓好后备队伍建设,重用德才兼备之人,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并有效监督权力;必须坚持原则,同时敢于创新,坚持授权与明责相结合、强化权力监督,坚持鼓励创新与严明纪律约束相统一,‘一把手’负总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