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越共十四大和2026丙午春节 党和国家向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

越南政府于2025年12月28日颁布第418/NQ-CP号决议,决定在庆祝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2026年丙午年春节之际,向革命有功者、社会救助对象、社会养老金领取对象及其他弱势群体发放党和国家的慰问金。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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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决议,慰问对象包括: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享受优抚政策的革命有功者;社会救助对象;依法享受社会养老金的人员;以及孤儿、无依无靠人员和在社会保障机构接受集中抚养的人员。慰问金标准为每人40万越盾,以现金形式发放。如同一人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仅领取一份慰问金。

慰问金发放工作须最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针对革命有功者的2026年春节慰问政策,按照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并须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政府责成财政部保障中央财政资金平衡;公安部配合有关部委、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VNeID应用中的社会保障账户组织实施慰问金发放工作。必要情况下,各地可采取现金直接发放方式,或通过正在领取补贴、津贴的账户进行发放,确保对象准确、时间到位。

越南国家银行负责保障支付系统安全运行和现金供应,服务慰问金发放工作。

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财力状况,决定向辖区内其他弱势群体赠送慰问金,并主动安排经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各地须在2026年1月5日前向财政部、内务部和卫生部报告执行结果;财政部负责汇总情况,并在2026年1月10日前向政府总理报告。该决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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