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指定落实《越南与英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牵头部门

越南政府总理近日签署第128/QĐ-TTg号决定,指定各牵头机构负责落实《越南与英国自由贸易协定》(UKVFTA)。

附图。
附图。

该决定同时公布了负责实施该协定的各牵头机构名单。

根据决定,越南工贸部被指定为牵头机构,负责与协定目标和一般定义、贸易救济、非关税壁垒、竞争政策、国有企业及协定的体制性条款、一般条款和最终条款等相关内容。财政部根据分工,与工贸部协调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在国民待遇和货物市场准入方面,工贸部负责一般规定及进出口管理;财政部负责关税相关内容;农业与环境部负责涉及农产品的相关内容。

在海关及贸易便利化方面,由财政部牵头并与有关部委协调实施。科技部负责贸易技术壁垒相关内容;农业与环境部负责食品安全及动植物检疫措施。

在投资自由化、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方面,工贸部负责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及综合协调工作;内务部负责以商业目的临时入境的自然人相关内容;财政部负责投资自由化内容。

在政府采购方面,由财政部牵头实施。在知识产权领域,科技部负责工业产权及综合协调工作;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负责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农业与环境部负责植物品种保护相关内容。

在透明度方面,司法部负责综合协调;工贸部负责建立并通报协定调整范围内的联络点,同时牵头协调争端解决以及合作与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决定明确,在实施协定过程中,各牵头机构须主动跟进、充分参加相关会议,汇总所负责领域的实施情况并报送工贸部;对超出权限的事项,由工贸部会同有关机构汇总后报请政府总理审议决定。

该决定自2026年1月16日起生效。(完)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