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号决议:动员私营资本流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有效措施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5月4日颁布的关于私营经济发展的第68-NQ/TW号决议,被视为私营部门的“10号承包决议”,但要动员这一重要资源投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仍需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5月4日颁布的关于私营经济发展的第68-NQ/TW号决议,被视为私营部门的“10号承包决议”,但要动员这一重要资源投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仍需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越南财政部民营企业与集体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郑氏香就此问题接受了越通社记者的采访。

第68-NQ/TW号决议出台后得到了企业界的积极响应。决议中提出了多项具有系统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解决方案,旨在激活私营经济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的是,国家主动下达订单,采取限制性招标或指定招标方式,或出台一系列优惠机制,鼓励私营部门与国家共同参与对数字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绿色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和项目的投资。决议对这些领域指明方向并提出相应机制,以进一步拓展私营部门参与空间。

此外,促进国家与私营部门之间公私合作模式多样化和质效提升,让私营部门有更多机会参与重点工程项目。近期,继三轮重点工程项目同时开竣工后,全国累计约有564个重大工程和项目,投资总额为5100万亿越盾,其中私营部门出资超过3800万亿越盾,占总投资额的74.6%。

事实表明,私营部门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参与和资源至关重要,充分证明私营经济部门是国家经济最重要的动力之一。这些数据为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有力印证了“公共投资作为引导性‘种子资金’,带动和吸引私营投资资金流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这一极为重要的发展导向。

郑氏香同时也指出,调动私营资本流入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过程中仍存在体制与政策、企业资源、 合同履行风险等方面的瓶颈和困难。
为了帮助私营经济部门纾困解难,财政部为政府颁布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各项决议建言献策,同时建议完善关于投资法、招标法、公私合作法的机制和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改革,营造透明开放环境,为私营经济部门对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投资铺平道路等。

另一方面,为了鼓励私营经济部门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政府、各级各部门和地方正在努力实现“三个减少”,即成本减少30%、手续减少30%、经营条件减少30%。此外,通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营造更加通畅、透明、便利的投资营商环境。

与此同时,提升乡级政府的治理与执行能力至关重要,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从而为私营经济部门营造更加有利的营商环境等。(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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