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罪立案侦查

2月12日,兴安省公安厅通报,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于2月9日依法对武如英(1958年生,户籍地址:河内市芳烈坊,现居于兴安省阮文灵乡)作出立案决定,启动刑事侦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住宅搜查令及刑事拘留令,所涉罪名为“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决定已获兴安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兴安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对武如英作出立案决定,启动刑事侦查 。(图片来源:congan.hungyen.gov.vn)
兴安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对武如英作出立案决定,启动刑事侦查 。(图片来源:congan.hungyen.gov.vn)

2月12日,兴安省公安厅通报,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于2月9日依法对武如英(1958年生,户籍地址:河内市芳烈坊,现居于兴安省阮文灵乡)作出立案决定,启动刑事侦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住宅搜查令及刑事拘留令,所涉罪名为“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决定已获兴安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经安全调查机关侦查查明,自2020年初以来,武如英持续就当地乡人民委员会(原兴安省安美县义协乡,今属阮文灵乡)干部在土地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向各级国家机关递交申诉、举报材料。调查认定,其多项投诉举报内容失实、缺乏依据,具有主观臆断、牵强附会、诬告陷害等情节,并存在反复缠诉、无理拖延等行为。

武如英自诩为“反腐反消极斗士”,声称具备法律知识,有权要求国家机关和组织按其个人意愿行事。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受理其投诉、作出解释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据时,该对象常表现出对抗态度,称“你们去查就清楚了”。当工作人员依法拒绝其不合理诉求时,其反过来指控工作人员包庇腐败、消极应对反腐工作,甚至贬损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与操守。

近期,该对象在前往国家机关递交投诉举报材料过程中,多次使用手机进行录音录像,并将相关视频上传至社交网络平台,配以具有主观指控、语义模糊的标题,误导部分网民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包庇腐败。相关视频内容已对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声誉与人格尊严造成实际损害。

目前,兴安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正依法继续完善案件材料,对该犯罪嫌疑人依法严肃处理。(完)

来源:越通社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