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与财政部3月10日联合发布决定,自当日23时45分起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这是落实政府2026年3月6日第36/NQ-CP号决议及工贸部第441/QĐ-BCT号决定的具体举措,旨在通过动用成品油价格平抑基金稳定市场。
根据决定,工贸部与财政部将从价格平抑基金中提取资金用于调控,具体提取标准为:生物汽油每升4000越盾、无铅汽油每升4000越盾、柴油每升5000越盾、煤油每升4000越盾、重油每公斤4000越盾。此次调控在保持生物汽油E5RON92与矿物汽油RON95合理价差的同时,兼顾市场各方利益平衡。
在提取并使用价格平抑基金后,主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如下:
- E5RON92汽油:不高于每升26570越盾(上调1344越盾/升,涨幅5.33%),比RON95-III汽油低2550越盾/升;
- RON95-III汽油:不高于每升29120越盾(上调2073越盾/升,涨幅7.66%);
-0.05S柴油:不高于每升30717越盾(上调478越盾/升,涨幅1.58%);
- 180CST 3.5S重油:不高于每公斤24707越盾(上调3380越盾/公斤,涨幅15.85%);
-煤油:不高于每升32385越盾(较现行价格下降2706越盾/升,降幅7.71%)。
工贸部表示,若不使用价格平抑基金,本轮调价周期(3月7日至10日)基准价格将大幅上涨,其中E5RON92汽油涨幅达21.18%,RON95-III汽油涨幅达22.45%。动用平抑基金有效控制了价格波动幅度。
据统计,自2026年初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已进行12次调整,其中RON95汽油和E5RON92汽油均为4次下调、8次上调,柴油为2次下调、10次上调。
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具体调整由批发和分销企业决定,但实施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3月10日23时45分。新基准价格将执行至工贸部公布下一次调价周期为止。各企业须严格遵守成品油经营管理及价格平抑基金使用的相关法规。
工贸部指出,本轮调价周期内(3月7日至9日)国际油价受多重因素影响大幅上涨:美国、以色列与伊朗军事冲突持续,霍尔木兹海峡受阻导致海湾产油国减产,多国出现燃料囤积心理,俄乌冲突仍在继续。国际成品油平均价格中,RON92汽油上涨26.95%,RON95汽油上涨26.97%,0.05S柴油上涨20.16%,180CST 3.5S重油涨幅达41.32%。
工贸部表示,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加强对油品供应保障及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