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年科学家拓展机会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实现突破性发展,并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切实贡献,必须重视对青年科学家的培养与激励。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与政策,是吸引人才投身科学事业的必要条件。

附图:河内理工大学的科研活动。
附图:河内理工大学的科研活动。

202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实现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NQ/TW号决议,为包括青年科学家在内的科研人员打开了诸多新的机遇之门。2025年6月27日,国会通过的《科学、技术与创新法》进一步细化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了青年科学家的权利与利益。

政府第236/2025/NĐ-CP号法令对《科学、技术与创新法》的若干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其中明确了青年优秀科学家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据此,青年优秀科学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博士学位,在科学技术与创新领域获得国内或国际具有公信力的奖项,并至少在经科学技术部认定的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5篇科学论文。

此外,青年科学家必须担任在国家科技创新计划框架内的科技创新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最终评估必须表明结果和目标都已实现。

对于从事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领域的青年科学家,其条件为:至少发表5篇具有ISSN编号、并列入各学科或跨学科教授委员会年度评分目录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3篇发表在根据科学技术部规定认定的国际权威期刊上。

根据第236/2025/NĐ-CP号法令精神被认定为青年优秀科学家的人员,将在招聘录用方面获得优先考虑,并被创造条件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同时获得经费用于开展其专业领域的研究构想,还将优先被选派赴国外进行短期实习和工作并由相关经费保障;由主管机关优先考虑委任其主持科学、技术与创新任务,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近年来,旨在激发青年学习与科研热情的各类活动与项目日益活跃。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委员会每年通过“金球奖”和“奎文阁奖” ,向在社会科学与人文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学家给予推崇。各培训单位还经常开展多种鼓励学生参与科研的年度项目与大规模活动。

202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实现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NQ/TW号决议,为包括青年科学家在内的科研人员打开了诸多新的机遇之门。2025年6月27日,国会通过的《科学、技术与创新法》进一步细化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了青年科学家的权利与利益。

河内国家大学设有“学生科研奖”,胡志明市青年团举办“Euréka学生科研奖”等。然而,这些优先政策尚未真正充分发挥作用,也未带来突破性的变化。青年科学家队伍的培养与建设仍面临诸多障碍。

越南社会科学院人文地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杜氏金英博士指出,从现实情况来看,当前青年科学家正面临一系列具有系统性的“瓶颈”。

首先,科研管理机制仍然带有较强的行政性,项目审批、验收以及经费结算等流程繁琐,使科研人员在时间和精力上被严重消耗。资源不足依然是重要障碍,包括科研经费、基础设施以及数据资源等方面,对于青年科研人员而言,由于学术地位和专业网络有限,获取这些资源更加困难。

实际上,待遇政策和职业发展路径缺乏吸引力,科研收入偏低,发表压力大但发展机会不够明确,导致心理不稳定,不少人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兼职工作,甚至转向其他领域。同时,一些地方的学术环境与创新生态尚不够开放,仍存在重资历轻能力的观念,缺乏对青年尝试与风险承担的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联动也较为松散,使得许多科研成果难以转化为实际应用。针对青年科学家的优先政策具有积极意义,但仍需建立更加透明、公平的实施机制,使他们能够自信地走在所选择的发展道路上。

杜氏金英博士强调,科学管理机制亟需进行强有力的改革,重点在于赋予科研人员自主权、简化行政手续,并将评估重点转向产出质量。她强调,必须有针对性地投入青年科学项目,设立具有透明竞争机制的专项科研基金,发展开放的科研基础设施,并建立便于青年科研人员访问的国家数据库系统。

从长远来看,有必要创新激励政策,将收入与科研成果挂钩,构建清晰透明的职业发展路径,并为青年知识分子拓展国际交流机会,同时,还需构建创新生态系统,促进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企业投入科研,并支持科技初创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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