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查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在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资源(不包括土地)、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法律、法令、决议项目,以及其他由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报告、项目、方案。
2. 监督宪法、国会法律、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法令、决议的实施情况;监督政府、各部、部级机构在本委员会负责领域内的活动。
3. 监督政府、政府总理、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在本委员会负责领域内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 就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资源(不包括土地)、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以及与相关机构组织、运作有关的问题和其他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提出建议。
5. 向国会提交本委员会负责领域的法律、决议草案,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法令、决议草案。
6. 执行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分配的其他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