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越南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陈青敏在3月16日下午举行的国会党委2025-2030任期第四次会议上表示,根据初步统计,第十六届国会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选民投票率达到99.69%,全国没有任何一个选举单位需要进行重新选举。目前,各地方正在认真汇总、复核,以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报告。预计3月22日,国家选举委员会将召开会议进行审议,随后公布选举结果。
据内务部规定,投票工作于3月15日21时完全结束。各选举小组必须在投票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计票工作。
根据第21/2025/TT-BNV号通知第29条规定,计票完毕并编制计票结果记录后,选举小组按选票类型对选票进行封存,包括:有效选票、无效选票、未使用的选票、选民写错的选票。全部已封存的选票须由选举小组放入票箱,并办理票箱封存手续,票箱上需有选举小组组长和秘书的签字,并按规定移交给乡级人民委员会管理、存档,移交票箱必须有交接记录。
乡级人民委员会接收、管理、存档辖区内各选举小组的各类选票和票箱。在依法保管票箱(包含各类选票)期间(至少5年),若无有权机关的书面意见,绝对不得开启和检查已封存于票箱内的选票。省级人民委员会指导在接收后对选举档案、文件进行数字化,以便日后查阅、开发和利用,确保信息安全、数据保密的原则。
选举小组的计票结果记录采用国家选举委员会于2025年9月29日颁发的第40/NQ-HĐBCQG号决议(规定第十六届国会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候选人档案样式、选票样式、投票室规则及各类文件样式)所附的第18/HĐBC-QH号样式。各选举委员会只有在2026年3月15日之后,才能根据各选举小组(包括提前投票区)提交的计票结果,汇总并编制本单位选举结果确认记录,除非某个选举单位的全部投票区均获国家选举委员会批准提前投票并已完成投票。
在接收、检查各选举小组的计票结果记录并处理若有的投诉、举报后,选举委员会按照第40号决议所附的第19/HĐBC-QH号样式编制本单位选举结果确认记录。
国会代表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确认记录需制作三份,由选举委员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签字。记录最迟在选举日后5天内送交国家选举委员会、省级选举委员会、省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
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确认记录需制作四份,由选举委员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签字。记录最迟在选举日后5天内送交同级选举委员会、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同级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