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查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会代表、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关于信任投票、对由国会、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人员进行信任投票的法律、法令、决议草案,以及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项目。
2. 审查关于政府成员结构、人数的提案、方案、项目;关于解散省级人民议会的事项;关于编制人数、体制、政策以及由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相关政策,以及其他由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报告、项目、方案。
3. 监督宪法、法律、国会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法令、决议的实施情况;监督政府、各部、部级机关在本委员会负责领域内的活动。
4. 监督政府、政府总理、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在本委员会负责领域内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5. 就与选举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国会机关、国会代表团及国会代表的组织与活动、国会代表、人民议会代表的制度、政策及其他保障条件,以及本委员会负责领域内的其他问题提出建议。
6. 向国会提交本委员会负责领域的法律、决议草案,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法令、决议草案。
7. 执行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分配的其他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