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经济政策于2026年5月正式生效

涉及金融、环境、竞争和贸易领域的多项重要法律、议定及通知将于2026年5月全部生效,旨在完善法律框架、增强市场透明度并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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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于2025年12月10日颁布关于《存款保险法》的第111/2025/QH15号法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建立了重要的法律框架,旨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并巩固信贷机构体系的稳定性。

越南政府于2026年4月1日颁布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第109/2026/NĐ-CP号议定,自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其中针对企业及合作社在复产与破产领域中的行政违法行为设立了严厉的制裁措施。根据规定,个人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金额可达4000万越南盾。

越南政府于2026年3月31日颁布第102/2026/NĐ-CP号议定,对2019年9月26日关于竞争领域行政处罚规定的第75/2019/NĐ-CP号议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该议定自2026年5月20日起生效,其中的经济重点是调整了对未进行经济集中申报行为的处罚标准。

越南政府于2026年4月1日颁布第110/2026/NĐ-CP号议定,详细规定了执行《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生产商、进口商对产品及包装的回收责任和废物处理责任(EPR)的相关条款。该议定自2026年5月25日起生效。

2026年3月31日,政府总理颁布第12/2026/QĐ-TTg号决定,对2011年1月10日第3/2011/QĐ-TTg号决定随附的《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担保规制》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据此,针对以美元计价的强制担保贷款欠息利率的确定流程得到了更严密的规范。

此外,越南工贸部于2025年9月9日颁布了第49/2025/TT-BCT号通知,确立了《东盟—韩国贸易协定》框架下的原产地规则新标准。该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旨在最大限度地为进出口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为了加快清关进度并提升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自2026年5月1日起,越南工贸部根据第3361/QĐ-BCT号决定,开始实施关于签发AK原产地证明书(C/O)优惠的新规定。这是助力企业充分利用东盟—韩国贸易框架内关税优惠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此外,越南工贸部颁布的第14/2026/TT-BCT号通知将于2026年5月10日正式生效。该通知具体规定了《越南与欧盟自贸协定》(EVFTA)中的原产地规则,为越南商品深耕欧洲市场创造了顺畅的法律走廊。(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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