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营经济认知的重大转变

自中央政治局关于私营部门发展的第68号决议(68号决议,2025年5月4日)实施一周年之际,以企业为核心、推动发展、特别是在民营部门积极挖掘和利用资源为宗旨的体制改革力度正在显著加强。

对私营经济认知的重大转变

企业界普遍欢迎此次决议,并将其视为实现到2030年运营企业数量达到200万家的“跳板”。

然而,从实际角度来看,最大的挑战并非新注册企业的数量,而在于如何维持那些能够真正运营、具备生存与成长能力的企业。

企业环境改善的转折点

第68号决议带来了整个政治体系对私营经济作用的根本性思维与认知转变。更为重要的是,随着这种认知的转变,中央及地方政府已采取具体行动,推动企业环境改善、加快行政改革、降低合规成本与经营门槛、优化企业运营流程等。过去一年,政府不仅向国会提交了多项法律草案以落实第68号决议的方向,还通过将管理方式从事前检查转向事后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激活资源的法律文件。

尽管如此,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障碍。以2026年1月26日生效的《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46/2026/ND-CP)为例,该细则暴露出宏观改革方向与部分专业领域政策制定方式之间的脱节。

细则一经实施,众多食品企业反映,产品申报、检测、生产条件等相关程序增多,导致产品上市周期延长,合规成本上升。一些企业因未能及时满足新增要求,被迫暂停新产品上市。最终,主管部门决定暂停执行该细则,充分说明该政策未能契合第68号决议的改革精神。

这一系列“脱节”现象表明,部分领域的管理思维仍过于侧重投入管控,法律体系内部保障一致性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当前的关键在于,从法规起草阶段就严格把控质量,加强政策咨询,建立制度化的规范机制。

追求数量与质量的同步增长

第68号决议不仅提出到2030年实现经济中运营企业数量达到200万家的目标,还要求至少有20家大型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这两个目标本质上各不相同,因此需要分别制定针对性的路径与解决方案。

就200万家企业目标而言,市场准入与退出率依然较高,大多数为规模小、生产率低、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这表明,若仅关注数量增长,可能会出现“有量无质”的局面。因此,核心对策不仅要鼓励新创企业,更要着力改善企业生存与成长的环境。

为此,必须切实解决资本、土地等瓶颈问题,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应通过价值链支持、加强市场联动、提升生产力与竞争力等政策予以配套。尤其是推动家庭经营户向正规企业转型,这一方向虽重要,但也需同步降低合规成本并明确转型收益。

至于培育20家能够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大型企业,这一目标更具选择性,单靠普遍性支持难以实现。首先,应筛选出高潜力企业群体,集中资源进行“重点培育”,避免资源分散。同时,需打通长期资本、土地获取、技术投资等资源积累的瓶颈,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更为关键的是,政策支持应从单纯的生产环节转向帮助企业在价值链中占据有利位置,特别是在设计、品牌开发、供应链等高附加值环节提供支持。此外,还要将大型企业与国内合作企业生态系统联结起来,打造可持续的供应链能力。为龙头企业培育制定有选择性的战略,配套特殊机制,并以具体成效为基础进行评估也至关重要。

这两项目标具有互补性。200万家企业目标为广泛发展奠定基础,20家大型企业则成为引领和增长的动力。关键在于为不同企业群体量身定制合适的政策设计,否则两项目标都难以实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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