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通过《兵役法》

柬埔寨国会近日通过了《兵役法》(草案),规定18至25岁的男性青年必须履行兵役义务。该法案旨在加强武装力量在执行国防任务中的能力。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柬埔寨国会近日通过了《兵役法》(草案),规定18至25岁的男性青年必须履行兵役义务。该法案旨在加强武装力量在执行国防任务中的能力。

当日,包括柬埔寨首相洪玛奈在内的114名议员出席了会议,并投票通过了该法案。女性可自愿服兵役。完成兵役后,公民将作为预备役人员至45岁。

该法案也适用于在国内居住的持有双重国籍的柬埔寨公民,并对僧侣、牧师和残疾人实行豁免。逃避兵役者可能面临6个月至5年的监禁,并面临罚款及监禁处罚。

洪玛奈首相强调,这是服务于建设全面、专业、高效国防力量战略的重要法律工具。他强调,维护和平必须基于柬埔寨自身的力量。

柬埔寨曾于2006年颁布了兵役法,但该国政府认为,旧规定未能全面涵盖当前的要求,因此需要修订和完善。

该法案将继续提交参议院审议,之后呈请诺罗敦·西哈莫尼国王批准颁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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