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4号风力发电厂投资主张获批

广宁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第1698/QD-UBND号决定,批准了设在姑苏特区的广宁4号风力发电厂投资主张,并允许投资者实施该项目。

附图:设在姑苏特区的广宁4号风力发电厂。
附图:设在姑苏特区的广宁4号风力发电厂。

该项目由强盛施建设投资集团股份公司和天富建设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投资;项目实施方是姑苏风电股份公司。

广宁4号风力发电厂设计装机容量为50兆瓦,位于姑苏特区,总投资超过2.3万亿多越盾。项目占地面积和水面面积约11.95公顷。投资项目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及相关辅助设施。

预计,施工期限为自投资者获得土地移交或土地、水面租赁之日起30个月。项目运营期限为自土地移交或土地、水面租赁之日起50年。

该项目预计将有助于朝着增强能源自给自足、多样化,确保高效、可靠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一次能源,并对北部电力系统的电力供应。同时,该项目提供清洁、零排放的电力,履行了国家自愿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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