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6月8日起,越南公安部关于修改补充车辆登记、检验相关通函若干条款的第37/2026/TT-BCA号通知正式生效。
根据新规,车主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领取车辆登记结果:在线公共服务门户、邮政服务,或直接前往车辆登记机关办理。
同时,车辆登记证的电子数据将集成至由公安部管理和运营的国家电子身份识别应用(VNeID)及公民数字设备交通应用(VNeTraffic)上。该应用支持车主直接在手机上查询车辆信息。
若车主的婚姻状况数据已在国家人口数据库中更新,则在在线公共服务门户上生成的电子版所有权转移数据具有与纸质版所有权转移凭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外,通函还规定,在确保技术基础设施的前提下,以下各类证书的颁发、换发、补发及收回手续将在线办理:进口机动车、专用机动车辆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证书;进口机动车零部件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证书;生产、组装机动车、专用机动车辆设计审定证书;生产、组装机动车、专用机动车辆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证书;生产、组装机动车零部件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证书;改装机动车、专用机动车辆设计审定证书;改装机动车、专用机动车辆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证书。相关电子档案或数据将存储于交通警察局车辆登记管理系统中,以供管理、开发和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