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近日做出决定,要求所有购物中心必须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并将其作为在地方政府权限下申请新营业执照或办理执照延期的前置条件。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垃圾回收率、减少垃圾填埋量,还有利于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同时助力可持续经济的发展。
越通社驻吉隆坡记者援引马来西亚房屋与地方政府部6月6日发布的通知指出,新规将分阶段实施,并从本月起立即启动。初期,马来西亚将开展咨询和宣传活动,以鼓励购物中心运营商自愿参与。随后,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以评估实施效果,最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马来西亚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领导认为,购物中心人流量大,因此在此处设置回收设施是一项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战略举措,有助于民众更轻松地接触到回收设施,并加速向更具可持续性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型。
根据该部的数据,马来西亚每天产生超过39000吨固体废物。因此,该国家需要一种更全面的方法来提高国家垃圾回收率,支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机制,并减少对垃圾填埋的依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