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驻吉隆坡记者报道,马来西亚政府22日向国会提交了《2026年网络犯罪法案》,以取代现行关于传统计算机犯罪的法律,以适应新兴技术。
马来西亚副总理艾哈迈德·扎希德·哈米迪在国会首次介绍《2026年网络犯罪法案》时表示,当前网络犯罪威胁不仅涉及侵入计算机系统和窃取数据,还包括身份盗窃、在线欺诈、勒索软件攻击和利用,以及滥用人工智能(AI)等新兴技术。
该法案共61项条款,涵盖了多种网络犯罪类型及对相关犯罪行为的处罚,包括为犯罪目的非法访问计算机、伪造计算机相关文件、与计算机相关的欺诈行为以及涉及国家数字身份服务的犯罪行为。其中,第24条明确规定,通过发送、分发、发布、出售、提供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任何人的私密图像,若罪名成立,将被处以最高73万美元的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2025年,马来西亚在线欺诈造成的损失较2024年增长了86%,达到29亿林吉特。
哈米迪副总理强调,《2026年网络犯罪法案》对于预防和打击日益复杂的网络犯罪至关重要。他指出,该法案确保马来西亚全面履行根据《欧洲委员会网络犯罪公约》(《布达佩斯公约》)和《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