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互相通报了各自国家法院的运行情况,并重新评估双方近期合作结果。双方对两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13日签订合作协议之后两国法院在干部培训、组织研究、两国审判员与法官经验交换等领域上的各项合作活动蓬勃发展表示高兴。双方重申,这一美好合作结果为两国法院体系带来具体且务实的利益,为兄弟般越老两国民族传统合作关系的共同发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未来,双方将继续开展各级代表团互访活动,旨在就裁判、法院管理、司法改革等问题分享经验,配合越南相关机关继续为老挝法院干部开办短期培训班。
会谈中,双方就制定“协助老挝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人民法院体系中的行政法院”的建议展开讨论。
当日下午,阮翠贤副院长一行继续分别礼节性拜会老挝司法部部长、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老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按议程,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同老挝第一区法院和第二区法院交换经验。当日晚上,代表团启程回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