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批准两个太阳能发电项目 总投资超5.7万亿越盾
林同省人民委员会领导近日批准了总投资额超过5.7万亿越盾(约合人民币14.6亿元)的两个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主张和投资方,预计每年为国家电力系统补充280兆瓦装机容量和超过5.4亿千瓦时清洁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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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省人民委员会领导近日批准了总投资额超过5.7万亿越盾(约合人民币14.6亿元)的两个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主张和投资方,预计每年为国家电力系统补充280兆瓦装机容量和超过5.4亿千瓦时清洁电力。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批准《发展清洁电力和绿色能源,满足城市高科技投资需求方案》。方案实施时间为2025年至2030年。